(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愿参加复检的视为弃权。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类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轮。
往届生体检缺额的暂不递补,在应届毕业生报到体检后,将缺额再统一组织一次递补体检。
八、政审考察
县卫生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自动放弃考核或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卫生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人社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一律不予受 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因取消资格、弃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卫生局备齐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经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