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原则上按考试成绩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结束后提出初步人选。若无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
六、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均享受我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4936664、84997012(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28-84921505
金堂县卫生局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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