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遵义市中医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222630、8221035(遵义市中医院)
监督电话:0852-3119518(遵义市卫生局)
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2-8981609(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遵义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