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空缺的聘用名额,从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期满作出鉴定意见,提交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分别在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的网页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
2、待遇:执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