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卫生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平湖人才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护理岗位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应聘前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还应在聘用后连续二次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跨度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解除已签订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5.本简章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商量决定。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人:沈卫杰 陆娣瑛 联系电话:0573-85267804,85267033
平湖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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