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手续
符合考核聘用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下载填写的相关表册到报名处报名。
(五)报名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川委发〔2001〕36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第1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2条规定和第4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第3条规定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报名时审查合格后免收报名费。
(六)岗位调整
不能开考的考核聘用岗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报遂宁市安居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和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办公大楼一楼公示栏及时发布。
(七)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聘用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报名初审合格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本次考核聘用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遂宁市安居区卫生局人事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