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中级职称(硕土研究生以下学历)人员采用笔试结合面试的办法;高级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有效证件按时到报考医院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知识水平、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应聘者中,根据录用指标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正高—副高—研究生—笔试成绩先高后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对象须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与放弃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