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现场进行公布和资格复查,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替补。
【注】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名单,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将在市卫生局网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统一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同岗位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替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局网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305、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珠海市卫生局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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