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平分情况下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由我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程序在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的网页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海南省卫生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间有问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咨询电话:0898-66729550
海南省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88323
海南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2014年1月16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