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同 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如皋市人社局、如皋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完成自主选岗的,即确定为参加体检对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 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参加体检对象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如皋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如皋市卫生局组织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皋市卫生局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如皋市卫生局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另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87512773。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0513-87529571 (如皋市卫生局纪工委)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1.招聘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3.专业笔试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