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其中绍兴市第五医院的聘用人员为绍兴市医学学会办公室的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
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4年1月3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中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5.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绍兴卫生局网站网上查询。
6.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考生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绍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0575-88228816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75-85206822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8055607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0575-85397770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0575-88619938
绍兴市第五医院办公室:0575-85144011
绍兴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