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局2014年3月招聘人才启事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类和高层次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品德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户籍不限。
(三)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招聘职位和成教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关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具有高级职称的和部分医院招聘的影像科、护理职位学历放宽至大专。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8日以后出生)(护理除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4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需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各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象山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应届生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4张;历届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彩色正面近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
5.注意事项
(1)因本次招聘的均为紧缺类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需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交流到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