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核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考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贴等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652321969905176516880
咨询电话:0530----65232496523025(人社局)
15053067292(卫生局)
郓城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3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