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南通市卫生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市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副高(含)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三)副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年龄在45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南通市卫生局人事处(503室)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可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考核形式,考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在南通卫生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我局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