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试工时间:2014年5月初始,一般不超过一周。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总成绩按面试成绩50%,试工成绩50%的比例计算。
招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现场确认和面试期间食宿按200元/人∙天给予补助,试工期间食宿由各医院负责,交通费用补助分别按浙江省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他地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是否对该岗位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须在各项结果公布当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2013年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办法执行。
五、讨论决定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工作经历、岗位匹配等情况,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如某一岗位的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与岗位不匹配,经研究,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考察对象可以不予录用。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镇海区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镇海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按宁波市和镇海区有关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办理人事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是否再次递补,由用人单位报镇海区卫生局、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商定。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有关待遇按照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和镇海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符合镇海区人才政策条件的,经镇海区人力社保局、镇海区人才办、镇海区财政局等部门确认,可享受相应补助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74-86655005;
龙赛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99302;
中医院咨询电话:0574-86282726;
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74-86291069、86252142
监督电话:12388(区监察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1.招聘人才计划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