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纪律和监督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内蒙古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教育厅 0471-2856911 2856813
内蒙古医科大学纪委 0471-6653046
十、其他事项
1.校本部招聘所有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除外)。
2.面试结束以后所有岗位因任何原因出现空额均不进行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4.咨询电话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0471-6653047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6.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14年4月5日
附件:招聘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