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5月14日-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应接受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招聘条件有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视情况提供本人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科研素养和综合性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医科院网站(通知通告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2.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政务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医学科学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5509(王老师)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邮编:310013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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