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4月25日至3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4月25日至5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电话:028-37402778,地址:洪雅县九胜大道371号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登录考生之家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医学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教育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洪雅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