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
体检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可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提示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
八、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5805751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5月4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