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1、体检结束后,根据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由市卫生局组织考核,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期限内书面放弃考核的,可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安排工作。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冒名顶替以及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70-4015273、4110109。
江山市卫生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