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赣榆县卫生局招聘人才简章
按照赣榆县卫生局2月份发布的《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完成招聘计划16名(未完成招聘计划37名),远不能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发〔2012〕75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实施第二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37人,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统招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身体健康,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根据岗位代码填写报名表。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2014年赣榆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6月4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地点:赣榆县黄海东路卫生局人事科(赣榆县新城区)。
3.联系电话:0518-86263658。
4.费用:笔试费按100元/人收取。对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5.按照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