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纪检组,分别负责有关工作。
医院公开招考人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1996年6月11日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4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