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提示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6、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732(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合肥人事考试网、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卫生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