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着重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及广东农垦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以及医院有关薪酬待遇的规定。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533号广东燕岭医院院办(人事科) 邮编:510507
电子邮箱:gdylyy@163.com
联系电话:020-87292633、87292615
联系人:范亚萍、唐慧红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292580
广东燕岭医院
2014年6月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