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含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工作过程严格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市纪委监察机关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并实行监督。
(二)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均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和江西新余人才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进行公布。
(三)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0-6736011
考务咨询电话:0790-6736962
监督举报电话:0790-6668571
十三、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9日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