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高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简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佛山市高明区妇幼保健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分别为临床 (招聘人数18名)、护理(招聘人数3名)、网络管理技术员(1名)、心理咨询员(1名)、检验师(1名)和药剂师(1名),共25人。详见附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6年7月1日之前出生)。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具体专业招聘条件详见附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3年及以前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指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