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扩充我校教师数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协调健康发展,我校2014年需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医学、计算机等专业9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详细信息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所学专业和岗位要求对口,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本科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患有严重疾病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网、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报名。
联系地址: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邮编:675005
联系电话:0878-3875650
联系人:何永梁(18987832400)、郭秀梅(18987832515)、韩朝智(18987832273)
组织人事处邮箱:yzzzrsc@126.com
(三)资格审查。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也可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证件,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所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是否真实,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