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递补:如有放弃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予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原市人事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3.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时间和程序操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人员报名。
咨询电话: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6-4239378
津市市人民医院0736-4212066
津市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4年7月10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