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录取和聘用。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试用期6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6.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0512—65212412。
7.本《简章》由苏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6823。
四、联系方式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可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方式为:
苏州市立医院本部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12-62362511,电子邮箱:rsk2013s@163.com。
苏州市立医院东区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2364512,电子邮箱:szslyy0512@126.com。
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2-65333506,slyybqzp@163.com。
特此通告。
苏州市卫生局
2014年7月23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