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在事业单位就业的考生试用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择业。试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息县人社局网、息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附件:
1.招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