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博士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27(罗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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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