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和平区卫生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区将组织实施2014年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应聘人员学历应为本科及以上,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助产)专业可为全日制脱产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本科学历、护理(助产)专科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3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8、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78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9、招聘条件中注明“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73年7月28日以后,以上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1、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报考人员从2014年7月28日8:00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人事考试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行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8月11日8:00至8月15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8月14日8:00至8月22日22: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护理、检验、放射开考比例均为2:1),区人社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