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87512773。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0513-87529571(如皋市卫生局纪工委)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2日
附件:
1.招聘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