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卫生局人事股(县卫生局地址在洛宁县城兴宁中路县政府办公楼西侧)
3、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洛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毕业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执业资格证书;
(5)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章);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7)报名费30 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将及时公布报考人数。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6、报名所需表册请从以下网站下载填报,网址为:洛阳人才网、洛宁人力资源网。
7、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9月5日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我县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2、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洛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2)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宁县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5), "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提交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15236208128 0379-66268620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西医临床、医学影像、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检验技术、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专业知识占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占20分。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填写时间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