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招聘考试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招聘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各类招聘考试等处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员有权对本次招聘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检举和申诉。
(三)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其他事项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1、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考生由于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通知而贻误应聘时机,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79-2521088(人社局)
监督电话:0479-2522500(纪委、监察局)
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