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分:①临床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病理诊断、超声诊断、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康复治疗学、耳鼻喉等;②中医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骨伤等;③公卫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等;④护理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护士等;⑤医学检验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检疫、医学检验技术等;⑥药学类别卷:报考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等。涉及到具体的岗位考试内容和试卷类别,请详见公告中的职位表。
临床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师基本技能;中医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学专业知识;公卫类别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护理、医学检验、药学三个类别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各出一套试卷。
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将按市直、县(市、区)、乡(镇)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岗位计划招聘数在5人及以下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计划招聘数在6人至10人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5:1(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招聘7人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计算为17.5人,则达到比例的入闱人数为18人);计划招聘数在11人以上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
4、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包括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研究同意放宽笔试比例的边远地区职位、特殊紧缺职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边远地区及特殊紧缺岗位笔试比例放宽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职位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考生,含经市人社局、卫生局共同研究同意放宽笔试比例岗位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分在不同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计算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含放宽比例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平衡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见招聘公告附件3),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规定的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市、县(市、区)卫生局共同负责。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执(职)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地对在编在岗人员有调配规定的或副科级以上干部需出具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单位所属人社部门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面试资格的岗位,按本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