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3日13: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3.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1—31”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32—57”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笔试和面试合格者(“1—31”岗位的考生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社局和启东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生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启东市卫生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启东市卫生局报启东市人社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双向就业协议)。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启东市人社局纪委)
0513-83328344(启东市卫生局纪委)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
0513-83312379(启东市卫生局)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1.招聘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