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招聘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南京市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区卫生局会同人社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南京市卫生局委托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举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考察
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和南京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定向培养单位录取手续,按有关规定,培训期间实行实习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学员自行择业。
录取学员待定向培养完成取得 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两证),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入编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入编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5—83620823;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卫生局人事处:025-83615664联系人:白建平
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025-83612012联系人:徐颖
高淳区卫生局电话:025-68597813联系人:魏定英
溧水区卫生局电话:025-57210959联系人:仲正龙
江宁区卫生局电话:025-52137900、52137216联系人:刘盈
浦口区卫生局电话:025-58184561联系人:王隽隽
六合区卫生局电话:025-57758718联系人:查翠珍
栖霞区卫生局电话:025-85570532联系人:郭萍
雨花台区卫生局电话:025-52883312联系人:黄欢
(三)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督室)电话:025-83617837;监督人:林笃源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