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卫生主管部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吴江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车票报销其往返路费(火车硬座(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吴江区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区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销)。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健康吴江网站上公示三天。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当场签写就业意向书,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留存。体检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生局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42、63950911。
八、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63160128。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招聘职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