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三)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四)应聘前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资格的,应在聘用后连续两次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跨度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到期后调整岗位;连续三次未取得执(职)业资格的,直接解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王姚良、芮爱芳
联系电话:0573-82721485、82721486。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