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校首页人才招聘栏或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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