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www.lindalemus.com。
七、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核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九、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772-6818685(鹿寨县卫计局)
联系人:廖艳萍、刘凤英(鹿寨县卫计局干部)
附件1:鹿寨县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1
附件2:招聘报名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