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2、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说明
1、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本次招聘人员,全部进入各岗位类别的最低等级。
2、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3、公开招聘报名、考试均为免费,考试、考核期发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4、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及候考室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www.lindalemus.com。
5、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田老师,电话:新阳院区:0771—5802208、厢竹院区:0771-2860512。
6、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新阳院区:0771-5802242、厢竹院区:0771-2860516。
7、未定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商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