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泰州市海陵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海陵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5家,计划招聘10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至1997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计委)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9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区人社局、区卫计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及专业参考目录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等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陵区卫计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联系电话:0523-86224331。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5.区卫计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6.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2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