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选岗
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按时参加。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信息,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选岗通知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在手续办理阶段因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及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或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由本人自谋职业。对报考01、02岗位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三年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若三年合同到期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则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海陵区人社局、海陵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4331(区卫计委),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2.举报电话:0523-86225972(纪工委监察室,邮箱:hlqwsjdb@163.com)
附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