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考点设在江苏大学三江楼7楼0701教室(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㈠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
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上午8:00-9:00,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于1月9日12:00前在笔试地点和扬中市卫计委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㈡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
分。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下午。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于1月9日12:30之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考试合成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50分,考试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达不到50分,合成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于1月9日在扬中市卫计委、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扬中市卫计委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www.lindalemus.com。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卫计委网站、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计委0511-88350766
13951276916
监督电话:扬中市卫计委0511-88336690
扬中市人社局0511-88332609
附1:扬中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扬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