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不低于卷面总分的50%为合格线。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考试结束后,复合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直接面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考录《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同时,按照《射阳县卫生系统2016年引进人才有关待遇的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3.监督电话:0515—82350346
附件:
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