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直属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巴中经开区置信路18号二楼222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3)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笔试资格。同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于2016年4月12日在四川巴中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14年5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学科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