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临床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2010年及以后毕业需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待遇
按上海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工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可以直接给予事业单位编制;2010年毕业后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同时具备博士学位),享受医院住房安置费10万元。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扫描件及联系电话等应聘资料发至人事科邮箱或将书面材料寄至:上海市金山区龙航路1508号,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人事科
邮编:201508
联系电话:021-67226958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传真:021-6722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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