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信函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复印件,发至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50号气功所307室;邮编:200030)。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届时人事部门将根据相关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并择优通知笔试及相关面试。
2、笔试与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名单,笔试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操作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笔试与面试由单位考核聘任小组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通过笔试、面试者需参加体检。体检到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由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党支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试讲、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64383936,薛老师。
六、监督电话:54259709。
上海市气功研究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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